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收费监管,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晋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专项检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市场价格秩序。
一是强化监管保权益。该局执法人员深入居民住宅区,查看其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重点查看收费标准是否合规,是否在充电场所进行价格公示,是否按规定分别标示充电电价及服务费等,发现问题现场指出限期整改。
二是教育指导促规范。检查中,执法人员向物业公司及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发放提醒告诫函,提醒其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正确执行居民用电标准价,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并指导其在充电场所醒目位置及线上充电小程序中进行价格公示,按规定分别标示充电电价及服务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约谈提醒压责任。该局联合发改局组织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等近20家企业负责人召开全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工作会。会议组织学习、解读了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并就参会企业提出的政策疑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释疑。
会议要求各企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把贯彻落实国家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政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充电环节各类安全水平。一是按照国家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实行价费分离,对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二是推行公示牌,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位置公开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三是严格落实国家电价政策,不得违规向群众收取充电费用。四是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做到对标自查、问题整改、价格公示、电价执行“四到位”,推动降低群众充电负担,并让群众明明白白消费。
本次联合行动共检查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12家次,发放提醒告诫函12份,发现个别运营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分别标示充电电价及服务费,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其限期整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开展不定期检查,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违规收取未标明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